本報記者 洪克非《中國青年報》(2014年10月30日01版)
  一項新的政策規定讓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區政府省掉了800多萬元的財政開支。
  2014年,岳塘區沃土路建設的3、4標段合併進行招投標。兩標段總計1.3公里的道路造價預算為6000萬元。競標單位遞交標書、評委評標後,排名前三的單位被確定下來。
  然而,讓競標者們沒有想到的是,在主管部門監督下,業主單位從中介機構庫中抽選的湖南永信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開始對排名第一的投標單位的標書進行了清標。
  岳塘區發改局局長蔣樹安介紹,這一操作依據的是9月17日開始在岳塘區實施的《政府投資招標投標管理若干規定》,目的在於,請專業公司對擬中標單位的標書中一些暗藏的“地雷”進行排除。
  清標工作取得了顯著的效果。專業公司發現,市場上價格為380元一噸的水泥,排名第一的某建設公司口頭報價400元/噸,但投標文件裡面寫的是40元/噸。這樣,如果合同簽訂開始實施,該公司完全可以以當初報的價格與施工時市場價格之差,要求調整金額,最終達到增加開支的目的。清標公司估算,僅水泥一項,業主單位屆時要多付180多萬元。
  被髮現有問題的並非水泥一項。通過對3、4標段和1標段招標的清標,業主單位湘潭發展投資有限公司總計省下了800多萬元開支。
  “他們(投標單位)的策略是保證中標,然後利用一些問題來調整價差。”岳塘區紀委副書記、監察局長劉小玲告訴記者,類似的情況屢見不鮮。她監管的工程項目中,常常發現投標者人為降低成本,出具低價投標文件,標書上會在一些不太引人關註的地方打“埋伏”。因此,在政府投資的招投標管理中,該區特別設立了清標這樣一個環節,起到查漏補缺的作用。
  為了嚴格政府投資管理,預防腐敗,2013年下半年開始,岳塘區區委區政府針對政府投資管理中常見的問題進行了剖析,組織了政府投資高級研討班,黨政、人大及相關政府部門50多名負責人利用每周末上課,請有關部門拿一個個具體項目來分析,找到問題的癥結及對策。
  2014年上半年,岳塘區請來湖南省人事、組織、發改及中介機構負責人,舉行了10場論證會,聽取專家們的意見後,形成涵蓋政府投資的項目管理、招商引資、代建制、中介機構管理、工程造價、政府採購、國有資產處理等十項規定。
  其中,《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若干規定》主要針對政府投資項目“概算超估算、預算超概算、決算超預算”的問題;《政府投資招標投標管理若干規定》主要解決掛靠、借用資質、場外交易問題、圍標、串標問題;《政府投資項目監督管理若干規定》解決主題不明、責任不清的問題,明確哪些行為應該予以責任追究,解決責任追究操作層面的問題。從而規範政府投資行為,提高投資效益,減少腐敗發生。
  擬開工建設的沃土路3、4標段的招投標成了應用其中的《政府投資招標投標管理若干規定》的第一個項目。
  蔣樹安說,在沃土路建設的招標中,創新的還有履約保函制度和承諾制度。所有參與投標的單位必須書面承諾,項目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等都是公司派出的,而不是掛靠的“游擊隊”。一旦被髮現承諾虛假,則承擔所有責任。同時,為了進一步防止出現掛靠、分包問題,業主單位還要求投標單位開戶的銀行開具履約保函。
  一名岳塘區紀委常委告訴記者,這種銀行開具的履約保函,其實就是將中標單位往常需要交付給業主單位的保證金交到銀行,由銀行開具信用證明給業主單位。“以往對於交保證金,個體老闆都可以拿現金來交,誰都不知道他是個人出資,還是單位的錢。而保函要通過財務審核、總經理簽字一整套手續。如果工程出了問題,該單位的信譽、資產將面臨嚴重風險。”
  該紀委常委說,以往,保證金是施工方打到業主單位的賬戶,再根據工程進度,逐步返回給施工單位。常常是工程還沒有結束,保證金基本返還差不多了,導致這個約束制度失效。而眼下,銀行要等合同履約完成後才能解凍。這兩項措施可以有效地減少掛靠分包現象。
  在沃土路的建設中,另一項《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若干規定》的作用也得到了體現。
  該規定要求,工程嚴格實行限額設計,在估算(可研階段)控制概算(初步設計階段)、概算控制預算(施工圖階段),預算控制決算。初步設計的工程概算不得超過可研性研究報告批覆的投資估算,工程預算嚴格控制在批覆的工程概算內。如在設計階段,因設計單位弄虛作假,沒有實行限額設計,造成重大損失的,追究項目審批人員責任,相關設計單位記入中介機構不良信用記錄名單。
  蔣樹安說,政府投資項目之所以容易出現“三超”(概算超估算、預算超概算、決算超預算)的問題,多因為沒有實行事項限額設計和概算論證對審等制度。實踐中,建造一個工程項目首先得請資深公司估算其造價,作出預估。但這個估算到了初步設計時候,如果遇到行政干預或者領導打招呼之類的問題,容易人為地被調整,設計開始變大、變得豪華超標,於是概算超過了估算。等到執行完畢,決算自然超過了預算。
  這個普遍的問題在岳塘區的沃土路建設中得到了抑制:3、4號標段編製的預算是6000多萬,評審的是5000多萬,中標的是4000多萬。“三超”的問題在此得到了控制。
  岳塘區委書記孫銀生表示,政府投資管理領域方面,類似於“三超”現象等屢禁不絕:搞工程招投標,建一棟樓可能就會垮一個幹部;政府採購往往花錢多,獲得的服務少。其實,問題的關鍵還是在於對權力的約束,尤其是對管項目的最高決策者的權力的監督。
  湖南師範大學法學教授、湖南法學會程序法分會會長黃捷認為,岳塘區推出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屬於提高行政程序科學性的問題,政府在遵循國家已有法律法規的基礎上,用權力為過去在程序方面一些漏洞做了填補,收到了一定成效。
  本報長沙10月29日電  (原標題:湘潭岳塘區:十項新規築牢“防腐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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